广东省下禁令:不得集中清缴企业历史欠费
摘要:稳定就业的当务之急,是稳定企业预期。广东省提出,要规范执法检查,严禁行政执法机关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稳定就业的当务之急,是稳定企业预期。广东省提出,要规范执法检查,严禁行政执法机关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12月3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提出上述要求。
近期,多家影视公司接到税务部门通知,称此前享受的税收优惠正被纠偏,相关公司需要补缴三年的税款,引发舆论关注。公众普遍担忧这一追溯历史税款的做法,将蔓延至其他行业,范围还将扩大到企业应缴未缴的其他费用。12月3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提出要规范执法检查,严禁行政执法机关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税收和“五险一金”成本过高,是企业经营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围绕企业普遍关心的社保成本问题,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葛国兴在12月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措施》旨在尽可能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成本,实行“两不变两降低”。所谓“两不变”,是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维持不变,继续执行分类确定的缴费工资下限;失业保险费费率维持1%的标准不变,同时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这项制度。所谓“两降低”,是指降低职工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措施》明确,关于职工医保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在符合条件的市,降低幅度不少于0.5个百分点;工伤保险在全面实施浮动费率的基础上,阶段性下调缴费费率,全省平均费率再下降30%左右。葛国兴称,人社厅预计, “两降低” 执行之后,广东全省一年可为企业减负超过106亿元。
事实上,早在2000年,广东省的社保费用就已经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广东省的社保费率总水平属“全国最低”。
《措施》明确,广东省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政策和征管程序不变,缴费方式不变,保持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成本总体稳定。
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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