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技厅原厅长落马案 勤上光电被指行贿原始股35万股
摘要:检察机关发现,李兴华曾收受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旭亮贿送的勤上光电公司35万股(按IPO发行价为840万元人 民币)、广东晶湛节能公司33.3%的干股(折合350万元人民币)及现金70万元。
8日上午,广东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涉嫌受贿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李兴华涉嫌接受多家科技企业贿送价值超过2160万元的“干股”,并涉嫌收受1991万元人民币、110万港元和3万美元,其中不乏上市公司老总。作为回报,经李兴华审批给他们的科技扶持资金超过2.7亿元。
起诉书显示,这8家企业贿送给李兴华的“干股”价值至少为2160万元。除广州花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外,另外7家企业均在李兴华的“照顾”下,获得了低则数百万、多则数千万的科研扶持资金。
这 些行贿企业中不乏上市公司。检察机关发现,李兴华曾收受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旭亮贿送的勤上光电公司35万股(按IPO发行价为840万元人 民币)、广东晶湛节能公司33.3%的干股(折合350万元人民币)及现金70万元。李兴华不仅在科技系统会议和公共场合多次“点名肯定”勤上光电公司, 而且在党组会议审议和拍板通过该公司申请的多个科技扶持项目,帮助该公司获得扶持资金4245万元。
这家公司上市后,给所有原始股东持10送10的配股优惠,因此李兴华实际掌握的股份变为70万股,按IPO发行价共计1680万元。2012年底,原始股交易解禁后,李兴华把股票卖出,得款500多万元。
“企业、特别处于初创期的高科技企业,都希望得到科技厅的资金扶持、政策支持以及信息方面的指导。”李兴华在接受审讯时坦言,“这类企业的老板最常采用的行贿方式就是给科技厅领导送干股,这既可以借此绑定利益,获得长期的支持和关照,把企业做大,又不用当下付出代价。”
然而,通过送礼金、赠“干股”获得科技系统领导青睐的公司是否真的都借助扶持实现创新了呢?勤上光电自上市以来,负面消息缠身。去年5月12日,因为虚假陈述等问题,李旭亮、黄冠志、祝炳忠等高管受证监会“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其5万~20万元不等的罚款。
2014年6月,包括勤上光电董事长李旭亮在内的4位高管同时离职,引发行业震动。2014年12月,勤上光电发布的《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中披露,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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