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屏幕显示业绩榜 [ 业绩榜首页 - 网站地图 ]

高工诉艾比森涉嫌侵犯名誉权案一审判定 艾比森称将继续上诉

类别:行业新闻发表于:2013-07-23 17:05
关键字:艾比森

摘要:近日,高工LED起诉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名誉权纠纷一事通过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布吉法庭开庭审理,并作出了一审判决。艾比森法务部透露已经对一审判决的部分内容提出了上诉申请。

    近日,高工LED起诉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名誉权纠纷一事通过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布吉法庭开庭审理,并作出了一审判决。

    高工LED的诉讼请求有四项:1、停止侵权;2、刊登道歉声明;3、赔偿损失1元;4、被告承担诉讼费。

    法院判定内容包含: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在艾比森官网及其他相关网站转载的刊登的《关于高工LED网对艾比森不实报道的声明》中“因公司上市要收取媒体保护费”用语删除。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在官网及相关网站发布关于原告深圳市高工产业研究有限公司联系被告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商谈提供广告服务业务过程中未提及“媒体保护费”的说明;一审法院同时认定高工LED在艾比森上市过程中联系艾比森商谈广告服务业务,艾比森未接受高工LED提出的合作要求,同时高工LED在艾比森上市过程中数次发表和转载有关艾比森的负面文章,因此艾比森在声明中提及高工LED“因公司上市要收取媒体保护费”,并认定高工LED发布的负面报道与艾比森声明中使用“媒体保护费”有关联关系。高工要求艾比森刊登道歉声明及赔偿损失1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诉讼费用双方各承担一半。

    艾比森法务部称已经对一审判决的部分内容提出了上诉申请。

来源:大屏幕显示业绩榜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图文内容转载自互联网。您若发现有侵犯您著作权的,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侵权作品,停止继续传播。

欢迎投稿

电话:186-8291-8669;029-89525942
QQ:2548416895
邮箱:yejibang@yejibang.com
yejibang@126.com   
每天会将您订阅的信息发送到您订阅的邮箱!

行业资讯项目信息
案例欣赏

精彩案例推荐
更多>>
首页|案例|行业资讯|视频演示|实用工具|关于我们
本站部分图文内容转载自互联网。您若发现有侵犯您著作权的,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侵权作品,停止继续传播。
业绩榜http://www.yejibang.com 备案许可证号:陕ICP备11000217号-8

陕公网安备 610190020004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