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酝酿城镇化改革方案 拟建3大世界级城市群
摘要:据消息,发改委已经初步酝酿了城镇化改革方案,正准备上报国务院批准。方案明确了未来城镇化发展的战略重点,并对统筹城镇化发展作出制度安排,内容包括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财税金融体制、完善人口管理制度等方面。
昨日,一名接近核心消息源的学者向南都记者披露,发改委已经初步酝酿了城镇化改革方案,正准备上报国务院批准。方案明确了未来城镇化发展的战略重点,并对统筹城镇化发展作出制度安排,内容包括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财税金融体制、完善人口管理制度等方面。
【城市布局大战略】
3大世界级城市群集中1/4城镇人口
方案提出,全面提升东部三大城市群发展水平。以建设世界级城市群为目标,优化提高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发挥其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领和支撑作用,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初步测算,到2020年,三大城市群占用22 .4%的全国城镇建设用地,集中全国26.2%的城镇人口。
17个城市群集中全国近半城镇人口
要培育壮大区域性城市群。积极培育壮大17个区域性城市群,将城市群发展成为引领区域发展的龙头,发挥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国土空间均衡开发的重要作用。初步测算,到2020年,17个城市群占据43.3%的全国城镇建设用地,集中48.7%的城镇人口。
全国重点建设42个综合交通枢纽
方案提出,促进各类城市协调发展,完善城市规模结构。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位于大城市周边的中心镇,要加强与城市发展的统筹规划,逐步发展为卫星城。
同时,要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重点建设42个综合交通枢纽:4个直辖市和27个省会城市,再加上大连、秦皇岛、唐山、青岛、连云港(3.23,-0.01,-0.31%)、徐州、宁波、厦门、深圳、湛江、大同。
【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财政保障
方案提出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市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全面实行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在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并探索“教育券”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逐步将农民工随迁子女纳入输入地普惠性学前教育,纳入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范围;基本实现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平等享有参加中考、高考权利。
平等参保 全面实施社保“一卡通”工程
方案提出要扩大农民工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快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险全覆盖,逐步实现城乡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推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全面实施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
中央政府制定农民工市民化总体方案
方案提出要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本共担、协同推进的农民工市民化机制。中央政府负责制定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总体方案,统筹制度和政策安排,提出阶段性目标和任务。省级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农民工市民化实施方案,统筹推进省内跨市县农民工市民化,落实省外农民工落户目标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各项安排。城市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农民工落户条件,落实年度落户目标,细化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建立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在政府、企业和个人的成本分担方面,政府承担农民工市民化在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公用设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个人积极承担城镇社会保险和住房租购等方面的私人成本,通过运用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和宅基地用益物权增强成本支付能力。
此外,对于公共成本分担机制,中央政府重点承担跨省农民工市民化的公用成本,省级政府重点承担省内跨市县农民工市民化的公共成本,城市政府承担城市建设运营成本行业基本公用服务支出。
【城镇化的制度安排】
探索进城农民退出承包地、宅基地机制
对于改革至关重要的土地制度,方案指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要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要深化征地制度改革,逐步缩小征地范围;严格控制耕地资源保护,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探索建立城镇落户农民工承包地、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强化地方财权 降低城市政府支出压力
方案还提出要改革财税金融体制,建立可持续的公共财政和融资机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分工,适当降低城市政府的支出压力;改革完善税制,推进房产税、资源税、城建税、营改增等改革,适当强化地方政府财权;完善转移支付体系,充分考虑吸纳农民工落户人数和常住人口因素;完善城市建设融资服务体系,建立规范透明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建立政策性金融专项贷款,运用特许经营吸引社会资本等,为城市建设提供期限长、成本低的融资工具。
实行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剥离附加于户籍制度上的福利待遇,还原户籍人口登记功能;实行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取消居住证领取门槛,以居住证为载体,统筹人口居住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建立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整合人口信息资源,加强人口信息管理;实行差别化的人口迁移政策,引导人口合理有序迁移和适度集聚。
改革设市模式 以建成区常住人口为标准
还要推进行政区划创新,完善城市行政区划设置和布局。改革设市模式,启动设市工作。以建成区常住人口为标准,完善设市标准、创新设市模式,适度增加中小城市数量;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变行政等级配置公共资源的管理体制,科学设置城镇政府职责和机构人员编制。
对于城市群建设,要建立协调发展机制,推动城市群内各城市一体化、同城化发展。建立规划协调管理机制,建立成本利益共担共享机制。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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