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光电-新华频媒15亿LED显示屏项目濒临流产
近日,勤上光电就与广州吉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作的15亿“新华频媒LED显示屏”项目发表公告,表示截止2012年3季度,项目采购累计金额仅维持在上半年的466.7万元,屏体面积累计只有256.38平米,项目面临合作双方终止整体协议的较大可能和风险。
勤上光电的报告披露:
2011 年 12 月 21 日,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州吉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签订了关于合作“新华频 媒 LED 显示屏” 项 目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并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签订重大协议的公告》;2011 年 12 月 27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与广州吉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协议的补充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5 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规定,现将该重大协议最新履行情况披露如下:
勤上光电的报告披露:
2011 年 12 月 21 日,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州吉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签订了关于合作“新华频 媒 LED 显示屏” 项 目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并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签订重大协议的公告》;2011 年 12 月 27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与广州吉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协议的补充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5 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规定,现将该重大协议最新履行情况披露如下:
1、协议主要内容
公 司独家负责吉彩公司所取得的经新华通讯社广东分社授权的广东省内所有“新华频媒 LED 显示屏”系列产品的供货和安装;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 15 亿 元左右,履约期限五年,具体数量和尺寸以当地政府批准为准,具体产品品名及 其屏体规格、型号等信息,由双方依后续每个单体屏的订单要求进行确认。
2、截止目前协议的履行情况
本 协议从 2012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由于市场对 LED 显示屏的需求未能有效释放,LED 显示屏业务竞争加剧,政府对屏体建设申请的审批 更加严格谨慎, 以及合作公司在报建、施工过程中与当地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推进工作所取得 的效果不佳,导致项目的履约进展较为缓慢,大大低于合作双方预期。2012 年 3 季度,合作公司没有与公司签订新的采购合同。合作公司与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 金额累计仍然维持在上半年的 466.7 万元,屏体面积累计 256.38 平方米。
3、风险提示
(1) 截至目前,虽然合作公司向设屏所在地的政府相关部门提交的部分屏体建设申请仍处于审批当中,但从前三季度的审批进度来看,获得审批同意的实质 进展甚微,审批结果的不确定性在持续增加,导致合作公司无法按约向公司下单 采购,严重影响履约效果,近期存在双方终止整体协议的较大可能和风险;
(2)公司对于 2012 年 3 季度及全年业绩预测未包含该项目业务;一旦该协议终止实施,对公司已经披露的 2012 年 3 季度业绩预告不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