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1、为提供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以确保成品品质。
2、规范公司产品质量,提供成品检验之标准。
二、范围
适用于PCB的检验。
三、缺点定义
3.1 严重缺点:(CR)
严重失去产品功能或影响制程,且有安全之顾虑,只要有一个缺点即拒收。
3.2 主要缺点:(MA)
降低、减弱产品功能或影响产品外观者, 只要有一个缺点即拒收。
3.3 次要缺点:(MI)
不影响产品功能、外观者。
3.4 三个次要缺点等于一个主要缺点。
四、参考文件
4.1 IPC-A-600F 印刷板验收标准;
五、检查重点及判定标准依据IPC-A-600F二级标准。
5.1检验员在检验时,如对发现的不良产品不能判定者,请及时逐级上报。
5.2抽样检验按《质量检验抽样计划》进行。
六、检验项目(如下表)